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庄和资讯

庄和资讯

哈萨克斯坦司法机构体系解析

作者:庄和律所 发布时间:2025-12-15 17:12:25点击:11

树英律师: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疑难案件论证中心主任,企业合规师,潍坊仲裁委、中卫仲裁委、玉林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多元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院校校外导师、兼职讲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委员。

执业领域: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刑事方面,通过把握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辩点和策略,实现当事人重罪转轻罪、轻罪轻刑、疑罪从无的辩护。主办过多起合规案件、反舞弊案件、重大疑难交叉案件,通过专业沟通,风险把控,系统操作,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联系电话: 010-53381383,400-998-2139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法院体系;职能定位

在哈萨克斯坦的法律体系架构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对司法机构的组织形态与运行准则作出了原则性、框架性的核心规范。在此基础上,《司法系统法》《民事诉讼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专门性法律,从程序操作、职能划分、案件管辖等具体维度展开细化规定,形成了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为司法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一、三级法院体系的核心架构

哈萨克斯坦确立了三级法院的司法组织体系,各级法院依据管辖权限分层履职,构成了完整的审判工作链条。这一体系具体包括最高法院、地区级法院(含阿拉木图市、阿斯塔纳市、奇姆肯特市等与地区法院同级的市级法院),以及基层的市法院与区法院。

作为司法体系的基层审判单元,区(市)法院承担着一审法院的核心职能,绝大多数民事纠纷案件均由其率先审理裁决。这一层级法院直接对接社会民生中的各类民事争议,是保障民众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的第一道司法防线。地区级法院及与其同级的市级法院,则主要行使上诉审管辖权,负责对区(市)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复核,纠正可能存在的审判偏差,保障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最高法院作为哈萨克斯坦的最高审判机关,兼具终审法院与特定一审法院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它是下级法院审理案件的最终审级,对下级法院的生效或未生效裁判进行最终审查,确保司法标准的统一与权威;另一方面,对于部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特殊性质的争端,如针对中央选举委员会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决策提出的质疑类案件,最高法院拥有一审管辖权,直接介入审理。为保障审判工作的专业化与规范化,最高法院内部设有多个专门机构,其中最高法院全体会议负责对现行法律条文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官方解释,为各级法院的审判实践提供统一的法律适用指引;民事与刑事合议庭则专门负责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开展再审审查,及时纠正司法错误。

二、司法改革中的专门区际法院建设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司法服务的多元化需求,提升司法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哈萨克斯坦在司法改革进程中,专门设立了一批具有地方市法院、区法院层级地位的区际专门法院。这类法院突破了传统地域管辖的限制,聚焦特定领域的纠纷解决,实现了审判资源的精准配置。

具体而言,专门区际法院主要包括五大类型:一是经济法院,专门管辖审理当事人为法人实体或个体经营者的商事纠纷案件,涵盖合同履约、产权归属、商业侵权等核心商事领域,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专业司法保障;二是行政法院,集中受理公民、法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决定提出的异议申诉,监督行政权力依法行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行政犯罪法院,专门负责审理各类行政违法犯罪案件,明确行政违法与犯罪的边界,规范行政惩戒措施的适用;四是少年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在审判过程中兼顾惩戒与教育功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刑事法院,专门聚焦刑事案件的审理裁决,精准适用刑事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秩序。

三、投资者权益保障的专属管辖机制

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哈萨克斯坦自2021年起进一步细化了管辖规则,明确规定阿斯塔纳市区际经济法院与阿斯塔纳市区际行政法院对特定争议拥有专属管辖权。该专属管辖范围特指涉及投资者及其在当地设立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争议,包括投资协议履行、股权纠纷、行政监管争议等与投资活动直接相关的案件。通过设立专属管辖机制,有效避免了管辖权冲突,提升了涉投资争议案件的审理效率与专业性,为吸引外资、稳定投资环境提供了重要司法支撑。

四、独立运行的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2015年,哈萨克斯坦通过《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宪章》,并依据该宪章设立了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简称“AIFC法院”)。该法院作为专门的国际商事审判机构,具有高度的独立性,独立于哈萨克斯坦国内常规司法系统之外,其设立旨在为国际金融交易活动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司法服务。

AIFC法院的管辖范围明确界定为三类争议:其一,AIFC参与方之间的纠纷,此处的AIFC参与方特指在该中心领土范围内完成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其二,在AIFC区域内开展、且以AIFC相关法律为适用依据的交易争议;其三,经争议各方协商一致,主动提交给AIFC法院审理的纠纷。在审判程序方面,AIFC法院遵循英国程序法原则,确保审判过程的专业性、公正性与国际接轨。值得注意的是,该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直接执行力,可在哈萨克斯坦全境范围内依法执行,无需经过额外的司法确认程序。此外,AIFC法院对产生于AIFC区域内,以及与AIFC注册机构、公司相关的所有民事与商业纠纷拥有专属管辖权,进一步强化了其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司法权威。

五、宪法法院的设立与职能定位

2022年,哈萨克斯坦对《宪法》作出重要修正,基于修正后的宪法条款,正式设立了宪法法院。这一举措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司法监督体系,强化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宪法法院作为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其管辖范围聚焦于三类核心问题:一是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议员选举、总统选举相关的争议审查,保障选举程序的合法性与结果的公正性;二是负责对《宪法》条文作出权威解释,明确宪法规范的内涵与适用边界,为各级立法、行政与司法活动提供宪法遵循;三是审查各类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撤销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条款,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合宪性。宪法法院的设立,标志着哈萨克斯坦司法体系在宪法监督层面的进一步完善,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规范国家权力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来源:北京庄和律所根据相关会议资料、专家观点汇总整理,欢迎广大网友批评指正

【版权声明】版权归作者或者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赏析之用,若涉及权限问题,烦请通过email向ysy_95@qq.com邮箱发送邮件告知,我们将立即反馈并解决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998-2139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400-998-2139、13292539285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