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贸易管理相关规定解析

树英律师: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疑难案件论证中心主任,企业合规师,潍坊仲裁委、中卫仲裁委、玉林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多元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院校校外导师、兼职讲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委员。
执业领域: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刑事方面,通过把握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辩点和策略,实现当事人重罪转轻罪、轻罪轻刑、疑罪从无的辩护。主办过多起合规案件、反舞弊案件、重大疑难交叉案件,通过专业沟通,风险把控,系统操作,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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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作为欧亚经济联盟重要成员国,对外贸易管理体系兼具开放度与规范性,其进出口管理、许可证管控及税收制度清晰明确,为跨境贸易活动提供了稳定的制度保障。以下从进出口管理体制、许可证管理、进口税收制度三大核心维度,详细解读哈萨克斯坦贸易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进出口管理体制:全面开放,有限管控
哈萨克斯坦秉持贸易自由化原则,已全面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境内所有自然人与法人,只要完成合法注册,均可依法开展进出口贸易活动,无需额外申请专项外贸资质,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的贸易积极性。
在进口管理方面,该国实行 “负面清单” 管控模式,仅对 11 类特殊产品实施进口限制,其余商品均实现自由进口,且不设置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受限进口商品主要涵盖武器、弹药、管制药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及社会秩序的品类,此类商品的进口需符合哈萨克斯坦专项监管要求,严禁违规入境。
出口管理则以鼓励为核心导向,旨在推动本土产品走向国际市场。除武器、弹药等 9 类特殊商品需提前申领出口许可证外,绝大多数商品可自由出口,无常规配额限制。为保障国内市场稳定与战略物资供应安全,哈萨克斯坦会根据国内供需形势、国际市场波动等实际情况,临时出台部分商品出口禁令,粮食、菜籽油、白糖等民生刚需产品,是临时管控的主要对象。同时,为调节资源出口结构、保障财政收益,政府会动态调整出口关税征收范围,原油、特定动物皮毛、废旧金属等资源型产品,常被纳入出口关税征收范畴,关税标准随市场行情适时调整。
二、许可证管理:清单管控,规范审批
为强化特殊商品贸易监管、防范贸易风险,哈萨克斯坦构建了明确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2008 年 6 月,该国政府正式发布《关于批准实施进出口商品许可制度,包括出口商品管制和进口自动许可证商品清单》,为许可证管理提供了核心政策依据,后续相关监管工作均围绕该清单有序开展。
纳入许可证管理清单的商品,多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及特殊产业领域,品类划分细致且管控严格。具体包括:武器及军工相关产品与配套服务、火药及各类爆炸物、稀有金属与贵重金属、核原料及相关工艺、设备、装置,以及 α、β、γ 放射源、动植物源性制药原料、有毒有害物质、侦查专用技术设备及物品、医用透视设备、加密资料文件、鸦片原料、白磷、白节油、杀虫剂、工业废料、酒精半成品、乙醇、麦芽啤酒、白酒、葡萄酒、白兰地、兽角,以及 2008 年 2 月 5 日第 104 号政府令所列出口监管清单内的全部商品。
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必须严格遵循许可证审批流程,未获许可不得开展相关贸易。许可证管理的具体细则、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及违规处罚标准,均在哈萨克斯坦《许可证法》中作出详细规定,相关主体可通过官方渠道(https://adilet.zan.kz/rus/docs/Z070000214_)查阅完整法律文本,确保贸易活动合法合规。此外,2008 年第 104 号政府令(https://adilet.zan.kz/rus/docs/P080000104_),进一步细化了出口监管清单的执行标准,形成了 “政策文件 + 专项法律” 的双重监管体系。
三、进口税收制度:联盟统一,关税协同
2010 年 1 月 1 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正式启动三国关税同盟,打破成员国间关税壁垒,实现贸易便利化。后续关税同盟升级为欧亚经济联盟,哈萨克斯坦进口税收制度全面融入联盟框架,不再单独制定进口关税税率,统一执行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关税标准,关税政策与联盟整体保持高度协同。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关税体系,覆盖所有非成员国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根据商品类别、产业保护需求、国际经贸协定等因素综合制定,兼顾联盟内部产业发展与外部贸易合作平衡。2021 年 11 月 14 日批准的《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名录》,明确了各类商品的关税编码、税率及适用规则,是联盟内各国征收进口关税的核心依据,相关名录详情可通过欧亚经济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www.eurasiancommission.org/ru/act/trade/catr/ett/Pages/default.aspx)
出口税收方面,哈萨克斯坦保持独立管控权限,未纳入联盟统一体系。该国仅对少数资源型、高附加值出口商品征收关税,主要包括石油、石油制品、废旧金属及特定动物皮毛等,关税政策灵活调整,以适配国内产业发展、资源保护及国际市场价格波动需求。
为方便贸易主体精准查询商品进出口税费标准,哈萨克斯坦海关开通专项查询渠道(https://keden.kz/tnved),企业及个人可通过商品编码快速获取对应关税税率、监管条件等详细信息,为贸易决策提供高效参考,助力跨境贸易高效、合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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